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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协会名誉会长朱列玉应邀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讲授《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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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24 10: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民法典》学习与宣传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协会名誉会长朱列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蒋悟真院长应邀在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展“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商业银行业务应对”专题授课。此次培训由广东省建行副行长麦文盛主持,广东省建行
行长
刘军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余省行行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70余人现场参与,各二级分行行领导通过视频同步观看。
此次培训中,朱列玉会长重点阐释了《民法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重要影响。通过剖析真实案例,对保理合同、格式条款、居住权、个人信息保护、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等《民法典》涉金融新规进行深度探讨,并提出了
法律视角下的金融机构
应对措施。
尤其是《民法典》新增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规定。朱列玉会长从新旧法对比的角度,对金融机构的风控措施提出建议,重点提示了抵押财产为动产的情况下,尽职调查的重要性,即除审查该动产的来源,需进一步查询该动产的卖家名下的动产是否办理了融资担保手续,以确定该动产上是否具有抵押权等权利负担。
参加培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授课培训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广东省建行行长、党委书记刘军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此次培训对银行实务中正确适用《民法典》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增强了全行合规意识
,同时对银行进一步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意义深远。
朱列玉会长始终保持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法治建设任务来抓,深入细致开展普法工作,将让《民法典》深入人心作为己任,为切实营造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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